商标注册后撤销
总述

商标注册后撤销是指已注册商标因违反商标法或相关规定,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作出撤销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本文将详细介绍商标注册后撤销的相关内容,包括撤销情形、撤销程序、法律依据及后续处理等。
一、撤销情形
1.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 自行改变注册信息
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后,未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3.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
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如果商标局通知商标注册人限期提供使用证明,未能提供的,商标局将撤销其注册商标。

4. 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二、撤销程序
1. 提交申请
由商标利害关系人针对上述撤销情形向商评委提出请求,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 形式审查
商评委接收案件后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下发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则要求补正。
3. 实质审查与审理

形式审查合格后,商评委会发出受理通知书,对撤销请求和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和审理。
4. 做出决定或裁定
商评委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是否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裁定。
5. 公告
对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将发布《撤销注册商标公告》。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四、后续处理
1. 原《商标注册证》作废
一旦商标被撤销,原《商标注册证》即告作废。
2. 部分撤销的处理方式
若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撤销注册商标,商标局将在原《商标注册证》上加注发还,或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进行公告。
3. 复审权利
当事人对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五、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商标被撤销,能否立即重新申请注册?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需要等待至少一年才能重新申请注册。
问题2:商标撤销和商标无效有何区别?
答:商标撤销和商标无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商标撤销主要针对已注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如连续三年未使用、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等情形,而商标无效则是针对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存在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情形,如缺乏显著性、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等,商标无效需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且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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