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冲突

  • 商标代理机构哪些情形下不得接受委托

    1、当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时,不得接受其委托,具体包括: – 属于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 – 属于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 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2、商标代理机构不得申请注册或者受让其代理服务以外的其……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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