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核定

  • 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如果您的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这会导致该商标失去了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消费者无法通过这个商标认牌购物,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当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时,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具体操作中,您需要向商标局提交……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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