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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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连续三年不使用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如果一个注册商标连续3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在提交这样的申请时,应明确指出有关情况,用以证明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形下的证据材料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显示出使用的商标标识;2、显示出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3、显示使用商标的人……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如果一个注册商标连续3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在提交这样的申请时,应明确指出有关情况,用以证明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形下的证据材料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显示出使用的商标标识;2、显示出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3、显示使用商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