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害商标,通常是指对公众利益造成损害或误导的商标,根据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注册商标前,如果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那么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对于“以欺骗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