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商标
-
地名能否作为商标使用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如果您想要使用地名作为商标,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名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况比较复杂,通常取决于地名的知名度、是否具有误导性等因素……
-
地名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吗「地名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吗对吗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地名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但是受到一定的限制,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名称应该留给同一产地的其他厂商自由使用,使用并非其产地的地名作为……
-
地名做商标怎么通过「地名做商标怎么通过审核
在商标法中,地名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这是为了符合商标的显著性要求,防止商标权人通过独占地名,造成对产品来源的误导,以及防止地名公共资源垄断造成不公平竞争,如果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
-
地名是否可以用作商标注册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如果地名具有其他含义,西湖”“凤凰”,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比如绍兴黄酒,郫县豆瓣,可以注册为商标 ,下面是一个简单的介绍,概述了地名是否可以用作商标注册的情况: 地名类型 是否可以用作商标注册 备注 县级以上行政区……
-
地名注册商标哪个单位审批
地名注册商标的单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商标法》第十条,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如果地名具有其他含义,西湖”“凤凰”,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比如绍兴黄酒,郫县豆瓣,可以注册为商标 ,地名作为商标注册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