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复制,原本是英美法系的概念,其核心含义是阻止他人未经许可复制作品、损害作者经济利益的权利。著作权人享有诸多权利,其中包含复制权,也就是他们对作品进行最原始、最基本且最普遍的利用方式。复制权不仅包括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还涵盖了一些改变著作的行为,如将草图制成美术品,将小说改编成剧本等。侵犯复制权是一种对绝对权的侵犯,社会危害性较大,侵权人需承担相对较重的赔偿责任。保护版权复制权等同于维护了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