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大家好!我是被告人瞿思源的辩护律师,我站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瞿思源进行刑事辩护,在此,我要向大家阐述瞿思源的行为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以及他是否有从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情节,我要明确指出,瞿思源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3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