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期间处理

  • 联营体在联营期间取得的商标权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联营体在联营期间取得的商标权,解除联营合同后,商标权应当归联营一方享有,如果联营一方单独享有商标权,那么其他联营方应该得到适当的经济补偿,这种归属及归属后的经济补偿问题,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法规来处理, 序号 处理方式 说明 1 商标权共有 联营……

    202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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