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 商品的通用名称和特有名称

    药品的通用名,也称为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简称INN,是由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使用的名称,商品的通用名称是在一个行业或领域内对某一商品共同认可和普遍使用的名称,它是对具体产品种类的直接描述,如“布洛芬”代表一种特定的药物成分,药品通用名是中国药品通用名称的一部分,由药典委员会制定并报卫生部备案,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这……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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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用名称对商标侵权的抗辩如何进行辩论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通用名称抗辩是一种常见的辩护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该商标,不构成侵犯商标权,通用名称抗辩的进行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商标……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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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有哪些「不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有哪些内容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介绍,列出了一些不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情况……

    202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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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

    注册商标的撤销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使用不当撤销,包括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或者自行转让注册商标,以及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等情况。商标退化成通用名称的撤销,即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再次,争议撤销,如数个当事人所争议的商标确属相同或类似,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后注册当事人的商标,维护先注册当事人的商标专有权。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超过三年不使用,任何第三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无效撤销申请。以上各种情况,都督促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进行真实、合法、规范、公开、有效地商业意义上的使用,防止商标闲置,侵占公共资源。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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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辣椒酱怎么注册商标名称

    注册商标名称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过程,为的是保护您的品牌不被他人侵犯。对于辣椒酱来说,其商标可以归类于第30类和第29类商标。这两个类别都能准确地表达出辣椒酱的用途和特性,也方便消费者和商家进行相关搜索和交易。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国商标法规定,任何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的标志,或者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都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在为辣椒酱注册商标名称时,要避免使用此类信息。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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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商标名字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商标名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避开行业的通用名称或描述性商标,不能暗示产品特性,与产品和服务无关的名字具有显著性,没有含义的词具有显著性。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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