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类商标主要包括运载工具,如陆地车辆、空用、海用客运或货运装置。这一类别进一步细分为汽车、电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以及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引擎、联结器和传动机件等。还包括气垫船、遥控运载工具(非玩具)、和各类运载工具部件,例如保险杠,挡风玻璃,方向盘,轮胎以及履带。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类别并不包括铁路用金属材料、非陆地车辆用马达、引擎、联结器和传动机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