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异议

  • 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当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未对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决定或不予注册决定提出复审申请,或者未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这些决定即生效,对于被驳回的申请或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下面是一个简化的介绍……

    2024年6月18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