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类用电可能是指根据受电变压器容量或企业用电最大需量等因素划分的大工业用电类别,具体包括: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一切工业生产,且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用电;铁路(包括地下铁路、城铁)、航运、电车及石油(天然气、热力)加压站生产用电;自来水、工业实验、电子计算中心、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生产用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