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第九类概述
商标第九类主要涉及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信号、检验、救生及教学用装置和仪器,这一类别覆盖了广泛的技术和设备,旨在支持科学研究、教育和其他相关领域的发展。
小类别细分
0901 组 – 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
– 0901 控制、调节或调整计算机程序的装置
– 0902 用于数据存储的装置
– 0903 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
– 0904 计算机软件(已录制)
– 0905 数据处理设备
– 0906 计算机周边设备
– 0907 计算机软件
0908 组 – 录音、播音、传送装置
– 0908 声音、图像的录制或复制装置
– 0909 声音、图像的播放装置
– 0910 声音、图像传送装置
0911 组 – 视听教学器具
– 0911 教育用电子设备
– 0912 教育用视听设备
0913 组 – 光学、照相、电影器具及仪器
– 0913 照相制版用装置
– 0914 照相、电影用具及仪器
0915 组 – 检验、救生及教学用装置
– 0915 气体检验仪器
– 0916 救生器械和装置
– 0917 教学实验用仪器
0919 组 – 信号用具
– 0919 通讯、导航、测量等信号用具
0922 组 – 其他
– 0922 未列入其他类别的仪器、仪表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商标第九类中是否包含手机和平板电脑?
A1: 不,手机和平板电脑通常归类于第9类的“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中的0901组,因为它们具有数据处理功能并可以运行软件。
Q2: 如果一个产品既是教学用装置也是测量仪器,应该如何分类?
A2: 如果一个产品同时具备教学和测量的功能,它可以被分类在0915组“检验、救生及教学用装置”,因为该组别涵盖了多功能的设备,特别是当它们服务于科学研究、教育或其他相关领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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