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标18类指的是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第18类商标所覆盖的商品范围,涉及的具体商品包括行李箱、背包、手提箱、旅行箱、旅行包、抱婴儿用吊袋、书包、行李牌、名片夹和钱包、皮革或皮革板制箱和盒等。
我国现行的商标分类表即《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尼斯分类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调整而来,旨在方便商标的检索、审查与管理,根据这一分类表,所有商品和服务共分为45个类别,每个类别都包含了具有共同属性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标题明确了归入该类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范围,注释部分说明了本类主要包含及不包含哪些商品或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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