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与无效宣告,了解两者之间的关键差异

商标的撤销和无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商标撤销与无效宣告,了解两者之间的关键差异

商标撤销

商标撤销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因特定原因被取消其注册商标的法律状态,通常情况下,商标撤销涉及以下几种情形:

1、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如果商标注册后连续三年内没有被实际使用,任何第三方可以申请撤销该商标。

2、商标所有人放弃商标专用权:商标所有人主动声明放弃商标权,或者通过行为表明放弃(如停止使用且无正当理由)。

3、商标成为通用名称:当一个商标由于商标所有人的行为或市场上的普遍使用而变成某类商品的通用名称时,可被撤销。

4、其他法定情形:包括商标所有人未能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权人死亡或终止后一年内未办理移转手续等。

商标无效

商标无效则是指商标注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即该商标从未合法存在过,商标无效的原因通常包括:

1、违反绝对理由:如商标含有法律禁止注册的内容,比如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或者商标本身不具备显著性。

2、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与已注册或知名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到容易造成混淆的程度,侵犯了他人的版权、姓名权等。

3、恶意注册:申请人明知是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仍然申请注册,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4、违反法定程序:如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获取商标注册,或者代理人未经授权代理商标注册等。

区别总结

特征 商标撤销 商标无效
法律后果 商标权终止,但之前是有效的 商标从未产生过法律效力
原因 未使用、放弃、成为通用名称等 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权利、恶意注册等
处理方式 需经法定程序,如提出撤销申请 任何人可请求宣告无效,或官方依职权宣告
时间点 注册后发生 注册时即存在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我发现一个商标与我的品牌非常相似,我应该申请撤销还是无效?

a1: 如果你认为该商标的注册侵犯了你的权利,例如你的品牌具有优先权或者该商标与你的品牌极为相似可能导致公众混淆,你应该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因为这种情况属于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无效情形。

q2: 商标被撤销后,原商标所有人能否再次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a2: 商标被撤销后,原商标所有人理论上可以重新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前提是该商标符合当时的注册条件,如果是因为连续三年未使用而被撤销,其他人在此期间可能已经开始使用该商标并建立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这可能会对原商标所有人重新注册造成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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