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时间
1973年
概述
随着欧洲各国经济、科技的发展,逐渐显露出统一协调欧洲各国专利法,建立一个从申请到授权一体化专利制度的热切愿望,经过几十年一波三折的磨合与磋商,终于在1973年由欧洲14国在德国慕尼黑签订了欧洲专利公约,并于1978年正式生效。
以下是EPC的详细背景及相关信息:
欧洲专利公约背景
– 欧洲各国对于统一专利制度的需求日益增长
– 经过长期的磋商与谈判
– 最终达成共识,形成EPC文本
签约过程
– 1973年在德国慕尼黑举行签约仪式
– 最初签署国包括14个欧洲国家
正式生效
– 1978年EPC正式生效
– 建立了统一的专利申请和授权程序
成员国扩展
– EPC初始成员国数量为14个
– 至今,成员国数量已达到19个
法律制度与程序
– EPC为成员国提供共同的法律制度
– 审查程序包括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及授权后的异议制度
指定国效力
– 提交欧洲专利申请时可指定一个或多个成员国
– 授权后在所有指定国具有同等效力
专利权有效期
– 欧洲专利权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欧洲专利公约是何时生效的?
答:欧洲专利公约于1978年正式生效。
2、问:目前欧洲专利公约有多少个成员国?
答:截至目前,欧洲专利公约共有19个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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