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护对象和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
专利保护的分类及权利范围详解
【专利保护对象】
发明创造类别
1、发明:指提供新的技术方案,涉及产品、方法或其改进。
2、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组合进行的新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涉及产品的美观造型和装饰,通过视觉感受表达。
保护范围界定
1、权利要求书: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2、图片或照片表示: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中的展示为准。
其他相关对象
1、包括未在上述类别中明确列出,但符合专利法保护条件的其他对象。
【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
独占权
1、制造权:专利权人独享制造专利产品的权利。
2、使用权:专利权人独享使用专利技术或方法的权利。
3、销售权:专利权人独享销售专利产品的权利。
许可权
1、专利权人有权决定是否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并从中获得报酬。
转让权
1、专利权人有权将自己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或单位。
署名权
1、专利权人拥有在专利文件上署名的权利,表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
修改权
1、专利权人可以对专利文件进行修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
1、根据专利法的其他条款,专利权人还可能享有其他特定权利。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 如何判断一个创新是否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答案】: 一个创新要申请发明专利,它必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三个基本条件,即这个创新不能是公众已知的技术,需要有显著差异且对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是显而易见的,并且能够在工业上制造和使用。
【问题2】: 专利权转让后,原专利权人是否还享有任何权利?
【答案】: 专利权转让后,原专利权人将不再享有对专利的任何法律上的独占实施权、许可权和转让权等,不过,根据法律规定,原发明人仍保有署名权,即在专利文档中标示为发明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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