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申请专利的途径主要涉及几种不同的方法,各自适用于不同的情形和需求,下面详细介绍这些途径及其特点:
1、PCT途径进入美国国家阶段
根据《美国专利法》第371条:这是PCT传统途径进入美国国家阶段的方法,申请人提交PCT国际申请后,在自PCT申请日起的30个月内选择进入美国国家阶段,此途径下,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从国际局获得包括国际申请文本、国际阶段修改、国际检索报告及国际初审报告在内的相关文件。
文件提交要求:提交PCT国际公开文本及其英语翻译文本,国家阶段初步修改文件(可选),以及发明人资格声明等文件。
2、Bypass途径
特点:与371途径不同,通过Bypass途径进入美国国家阶段的申请将被美国专利局按照新申请的流程受理和审查,而无需等待30个月期限届满,尽管按照新申请流程进行受理和审查,但Bypass途径与371途径的最后期限均为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
优势:这种方式允许申请人较快地获得专利处理,加速专利审查过程。
3、巴黎公约途径
概述:根据巴黎公约,申请人在首次申请专利的国家(首次申请国)的申请日(有优先权日的情况下为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可直接在美国提交专利申请,这一途径允许申请人利用在本国的申请优先权日直接在美国寻求专利保护。
适用情景:适合那些希望尽快在美国获得专利申请且已经在某个巴黎公约成员国提交过相同专利的申请人。
4、直接提交
方式:申请人可以直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全新的专利申请,这通常是在没有提交过任何国际申请的情况下采取的方式。
考虑因素:直接提交给美国专利商标局意味着该申请只在美国有效,无法享受国际优先权的便利。
可以看出,申请美国专利有多种途径,每种都有其特定的适用条件和优缺点,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如预算、专利申请的紧急程度以及对专利保护范围的需求等因素来选择最合适的申请路径。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PCT途径和Bypass途径有什么区别?
答:PCT途径允许申请人在PCT申请日后的30个月内选择进入美国国家阶段,并会将PCT国际申请与美国国家阶段申请视为同一件申请处理;而Bypass途径虽然也是在30个月的期限内完成,但被视为新申请,审查过程不会等待30个月期限结束,从而可能加速审查进度。
2、问:使用巴黎公约途径在美国申请专利有什么好处?
答:使用巴黎公约途径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享受在首次申请国的申请日期的优先权,直接在美国提交专利申请,这对于想要迅速在美国获得专利保护、且已有某国专利申请的申请人来说是一个快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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