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排他实施许可,也称作专利独家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授予被许可人在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一定期限内,以特定方式独占使用该专利技术的权利,这种许可形式下,专利权人保留了自己实施专利技术的权利,但不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该专利技术。
与专利独占许可的相同之处:
1、权利的专有性:无论是排他实施许可还是独占许可,被许可人都拥有在约定地域内对专利进行使用的独有权利,这意味着,除了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之外,没有其他第三方可以在同一地区内使用这项专利技术。
2、限制专利权人的授权能力:在这两种许可模式下,专利权人不能将相同的专利使用权再次授权给其他任何第三方,确保了被许可人在市场上的独特地位和竞争优势。
3、保护被许可人利益:两种许可都旨在保护被许可人的利益,避免市场上出现同类技术的竞争对手,从而保障被许可人能够充分利用专利技术带来的商业价值。
不同之处:
专利权人的权利:在专利排他实施许可中,专利权人保留自己实施专利的权利;而在独占许可中,专利权人放弃了所有使用该专利的权利,只保留所有权。
授权范围:排他实施许可通常仅限于特定的地域或领域,而独占许可可能涵盖更广泛的范围。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专利权人在授予排他实施许可后,自己还想实施该专利技术,可以吗?
答案:是的,专利权人在授予排他实施许可后,仍然保留自己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专利权人不能再授权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该专利技术。
问题2:被许可人在获得排他实施许可后,能否再将该专利技术转许可给其他人?
答案:通常情况下,被许可人在获得排他实施许可后,并没有权力将该专利技术进一步转许可给其他人,除非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允许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否则他们只能独自享有和使用该专利技术。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1319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