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用尽原则是知识产权法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则,代表着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许可使用人一旦将其知识产权产品合法投入市场后,他们对该产品的特定知识产权便告终结。
权利用尽原则是知识产权法中特有的法律原则,它不仅关乎专利领域,还涉及整个知识产权领域的运作,根据这一原则,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被许可人在将产品合法投放市场后,就应当视为其对该产品的知识产权已经得到了合理的回报,为了保护商品的自由流通和促进贸易,原知识产权所有人对于已经销售的产品不应再拥有如专利权般的排他性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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