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是指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内,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商标撤三有什么时间规定呢?本文将从商标撤三的定义、申请条件、申请时间、审查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商标撤三的定义
商标撤三是指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内,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当事人未提出续展申请的,视为注销。”商标撤三主要针对的是已经失效或者即将失效的商标。
商标撤三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2、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被申请撤销的商标已经失效或者即将失效;
3、申请人必须有充分的事实和证据证明被申请撤销的商标存在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违法事实。
商标撤三的申请时间
1、商标撤三申请的时间节点主要包括两个阶段:一是商标注册有效期内的撤销申请期;二是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前的撤销申请期。
2、商标注册有效期内的撤销申请期:自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撤销申请,即使后来发现被撤销的商标存在侵权行为或其他违法事实,也无法再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3、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前的撤销申请期:自商标注册有效期满之日前十二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如果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请求,且最终裁定维持了其注册权,那么申请人需要等待相应的复审或者诉讼程序结束后才能再次提出撤销申请。
商标撤三的审查流程
1、递交申请:申请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书面撤销申请,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
2、受理与初审: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符合要求,则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3、实质审查:商标局在实质审查阶段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或其他违法事实,如果发现问题,将会通知申请人补充证据材料或者进行答辩。
4、公告与听证:经过实质审查后,如果没有发现问题,则会将撤销决定刊登在《中国商标报》上,并给予被申请人三个月的时间进行陈述和答辩,期间,第三方可以提出反对意见,根据公告情况以及各方陈述和答辩内容,作出最终裁定。
5、下达决定:商标局最终会根据实质审查结果和公告情况作出撤销决定,并通知被申请人,如被申请人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撤三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1:商标撤三的有效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商标注册有效期内的撤销申请期,即自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第二个阶段是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前的撤销申请期,即自商标注册有效期满之日前十二个月内提出,逾期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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