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基本遵循中国国家法律框架,具体包括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原则:
1、保护范围的确定
产品种类相同或相近:判断被诉侵权产品设计是否落入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首要条件是,该产品必须与授权外观设计的产品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
设计相同或近似:在确认产品种类相同或相近的基础上,进一步检视被诉侵权产品的设计是否与授权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具有足够的近似性,从而构成侵权。
2、形状侵权的判断方法
整体观察与综合判断:法院通常通过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的方式,对比专利产品的形状与涉嫌侵权产品的形状,以确定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细微差异。
三板斧方法:指导案例85号提出了形状侵权判定的“三板斧”,即整体造型、结构及图案设计等方面的比对,用以详细论述外观专利形状侵权的判定方法。
3、侵权判定的主体
一般消费者视角:人民法院在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应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为标准进行判断。
4、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11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未经许可的实施行为均被禁止。
专利法第59条第2款:界定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文件中的内容为准。
5、侵权判断的实际操作
专利分析与风险规避:企业在研发新产品时,应结合技术人员和专利法律人员进行专利分析,以避免侵犯已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同时也能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专利权。
深圳地区在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时,会综合考虑上述原则,并结合实际案件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保护不仅有助于维护设计师和企业的权益,也促进了设计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针对相关问题,以下是答疑解惑:
Q1: 如果发现他人产品与自己的外观设计专利相近,应该如何处理?
Q2: 如何证明自己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Q1: 一旦发现他人产品与自己的外观设计专利相近,首先应当收集证据,包括对方的产品图片、销售信息等,并与自己的专利证书和专利申请文件进行比较,找出相同点和不同点,随后可以采取的法律行动包括发起专利权侵权诉讼,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在此过程中,有必要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确保按照正确的程序和方向维权。
Q2: 证明自己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最佳方式是在产品设计阶段进行充分的前期市场调研和专利搜索,确保设计的独特性和新颖性,可以组织技术人员配合专利法律人员进行专利分析,判断该产品是否已取得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保护,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保留好所有设计修改历程的记录,以便在必要时提供证据支持,如果遭到他人指控侵权,可以通过这些材料来说明自己的设计具有原创性,并非故意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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