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驰名商标定义:
– 驰名商标被定义为在特定区域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这类商标不仅需要在公众中有广泛的知名度,同时还必须拥有良好的声誉。
2、认定条件:
知名度:商标需在中国的相关公众中广为知晓,这些公众包括消费者、其他经营者以及销售者等,他们应当对商标非常了解和熟悉。
声誉:除了知名度外,商标还必须享有较高的声誉,这种声誉体现了商标在消费者心中的良好形象及市场影响力。
3、认定机构:
– 驰名商标的认定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这一过程遵循个案认定和被动保护的原则,只有在当事人请求,或因审查和处理案件的需要时,才会进行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4、认定原则:
– 驰名商标的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这意味着只有在具体案件中,根据实际需要才会进行认定,而不是主动授予某商标以驰名状态。
5、认定程序:
– 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时,如果涉及到驰名商标的认定,相关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和认定。
6、认定标准:
– 在判断一个商标是否能够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时,主要考虑其在相关公众中的知名度和声誉,这包括商标的广告宣传范围、使用时间长度、覆盖的地域范围及其在相关市场中的占有率等因素。
相关问题与解答
Q: 如何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A: 企业或个人在需要时,可以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驰名商标认定的请求,这通常涉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商标的使用范围、市场影响力、公众认知度等方面的具体证据。
Q: 驰名商标一经认定是否长期有效?
A: 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基于特定时间和条件的,一旦情况发生变化,如商标的市场影响力大幅下降,其驰名商标的身份也可能会被撤销或需要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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