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类商标,根据国际分类(尼斯分类),主要涉及照明、加热、蒸汽生成、制冷、干燥和通风设备等商品,这类商标的分类较为细致,涵盖了从家用到工业用途的各种设备,下面详细列出了第11类商标包含的一些主要项目:
家用电器
– 电热水器
– 空间加热器
– 家用加湿器
– 家用除湿机
– 家用风扇(不包括手持扇)
照明设备
– 灯泡和灯管
– 发光二极管灯具
– 台灯、落地灯
– 吊灯
– 路灯及户外照明设备
制冷设备
– 冰箱和冷柜
– 空调设备
– 冷水机组
– 冷藏展示柜
加热设备
– 工业用炉
– 烤箱
– 红外线加热器
– 热交换设备
蒸汽发生与干燥设备
– 蒸汽锅炉
– 蒸汽发生器
– 衣物烘干机
– 食品干燥机
通风与空气净化设备
– 抽油烟机
– 空气净化器
– 新风系统设备
– 通风管道及配件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一个公司主要生产工业用制冷设备,他们应该申请哪一类商标?
A1: 该公司应该申请第11类商标,因为制冷设备是第11类商标覆盖的商品之一。
Q2: 我想开一家专门销售各种灯具的店铺,需要注册哪一类商标?
A2: 如果您的店铺专营各种灯具,那么您需要注册第11类商标,因为照明设备属于第11类商标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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