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作为一种广泛使用的材料,在商标分类中属于第19类,该类别主要涉及非金属建筑材料,具体到玻璃制品,它们通常被归类于19类下的特定小项中,以下是详细的分类信息:
玻璃制品的商标分类
1. 建筑用玻璃(不包括玻璃镜)
– 1904 建筑用玻璃(1904类似群组专指建筑用玻璃,不包括建筑用玻璃镜)
2. 镜子
– 1905 镜子
3. 其他玻璃制品
– 1906 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不包括建筑用玻璃)
– 1907 实验室、医用或其他科技用途的玻璃器皿
– 1908 家庭或厨房用玻璃器皿
– 1909 其他类不包括的玻璃制品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 我制造了一种新型的建筑用玻璃产品,我应该申请哪一类的商标?
答案: 您应该申请第19类商标,特别是1904小项,因为这一小项专指建筑用玻璃。
问题2: 如果我开发了一种用于科学实验的特种玻璃仪器,我应该如何进行商标注册?
答案: 对于用于科学实验的特种玻璃仪器,您应该在第19类下的1907小项进行商标注册,因为这一小项专门涵盖了实验室、医用或其他科技用途的玻璃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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