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划分商标没有使用
在商标法的实践中,“商标没有使用”是一个关键概念,它涉及到商标权的维持和可能的撤销,以下是如何判断和划分商标是否未被使用的几个要点:
定义与原则
商标使用的定义:通常指在商业活动中,为表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交易文书、广告宣传等。
使用原则:商标的使用应该是真实的、有效的,并且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
使用情形的判断
直接使用:直接将商标贴附于商品上,或者在提供服务时直接展示商标。
间接使用:通过广告、展销会、商业文函等方式介绍商标及其商品或服务。
网络使用:在互联网环境下,通过网站、社交媒体、电子商务平台等途径展示商标。
非使用的情形
象征性使用:仅为了满足法律要求而进行的非真诚使用,如仅在内部流通的商品上使用。
存储性使用:商标仅仅被印制出来存放,而没有实际投入市场的行为。
信息性使用:商标仅作为公司名称、地址的一部分,而不是作为商标本身来使用。
证据收集
销售记录:提供带有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记录。
广告材料:提供包含商标的广告、宣传册、展会资料等。
网络证明:提供网站访问记录、社交媒体帖子截图等网络活动证明。
法律后果
商标权维持:定期提供使用证明,以保持商标注册的有效性。
商标撤销风险: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无法证明商标有真实使用,可能会面临撤销风险。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商标所有者未能提供使用证明,他们的商标会怎样?
A1: 如果商标所有者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连续三年)未能提供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明,该商标可能会被他人申请撤销或由商标局主动审查后宣布撤销,一旦商标被撤销,原商标所有者将失去对该商标的所有法律保护。
Q2: 商标的“象征性使用”能否算作有效使用?
A2: “象征性使用”不被视为有效使用,因为它缺乏真正的商业活动背景,不能发挥商标的基本功能—即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仅进行象征性使用的商标可能会被认为是没有使用的,从而面临撤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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