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注册领域,烟具商标属于第34类,该类别不仅包括烟草及其制品,还涵盖了与烟草和烟具相关的附件和容器等,下面详细介绍烟具所属的商标分类及相关具体内容:
1、烟草及其制品
烟草制品:涵盖香烟、雪茄、嚼烟等各式烟草制品。
非医用烟草代用品:指那些不含医药成分,仅用于吸烟过程的替代产品。
2、烟具附件和容器
吸烟用打火机:特指与点烟行为直接相关的打火机类型。
烟灰缸:用于盛放烟灰和未燃尽的烟头的容器。
烟草罐:用于存放烟草,保持其新鲜度和湿度的容器。
鼻烟壶与雪茄保润盒:分别用于存放鼻烟和保持雪茄湿度的专用容器。
3、电子烟及配件
电子香烟:通过电子方式加热产生蒸汽供吸食的产品。
口腔雾化器调味品:除香精油外,用于电子烟或雾化器中的各种口味调味品。
4、烟草用草本植物
烟用草本植物:用于烟草制品中添加的草本成分,以调整口感或特性。
5、鼻烟
鼻烟:一种通过鼻子吸食的粉末状烟草产品。
烟具商标属于第34类,该类别包含了烟草及其制品、烟具附件和容器、电子烟及配件、烟草用草本植物以及鼻烟等多种项目,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企业在注册烟具品牌商标时选择正确的商标类别,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消费者也能够更准确地识别和选择所需的烟具产品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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