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件作为装饰品,可以归类到不同的商标分类中,根据国际商标分类(尼斯分类),相关的类别通常包括:
20类 – 家具,镜子,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刷子;非金属容器
这一类别包含了一些可能用作家居装饰的摆件,如雕刻品和装饰性容器等。
21类 – 烹饪器具及家用设备;梳子和海绵;刷子 (不包括器械刷);制刷原料;清扫用具;钢丝绒
虽然这一类别主要与厨具相关,但也包括了某些类型的装饰性或实用性摆件。
31类 – 农业、园艺和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动物饲料
在这个类别中,可能会找到一些天然材料制成的装饰品,例如干花、植物种子或根雕艺术品。
25类 – 衣物;鞋;帽子
这个类别涉及的是服装饰品,其中也可能包括一些可穿戴的装饰摆件,如珠宝首饰。
26类 – 缝纫用品;填充材料;不属别类的线和纱;画笔;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室内装饰品
此类别中的“室内装饰品”可能包含一些小型的装饰摆件。
27类 – 地毯,地垫及门垫;墙纸和墙布;非纺织品壁挂;塑料和橡胶地板覆盖物
该类别涵盖了墙面和地面装饰,可能包括一些大型的摆件或装置艺术品。
28类 – 游戏;玩具;体育和运动用品或器械;圣诞树装饰品
适用于娱乐和休闲的装饰品,如节日装饰或儿童玩具摆件。
41类 – 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这个类别可能包括一些与文化和艺术相关的装饰性摆件。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 如果我有一个由木头和金属组合而成的桌面摆件,它应该属于哪个商标分类?
答案: 一个由木头和金属组合而成的桌面摆件可能需要同时考虑多个分类,木质部分可能属于第20类,而金属部分可能属于第6类(普通金属材料)或第21类(如果它具有实用功能),具体分类需要根据摆件的主要材质和用途来确定。
问题2: 我设计的摆件既可用于室内装饰也可用于个人佩戴,应该如何选择商标分类?
答案: 如果摆件具有双重用途,即可以作为室内装饰也可以作为个人饰品,你可能需要在第26类(室内装饰品)和第25类(衣物;鞋;帽子)中都进行注册,这样可以确保你的设计在不同的应用领域都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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