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的分类中,伞类商品具体归属于第18类,这一类主要包括皮革和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和旅行袋,雨伞和阳伞,手杖,鞭和马具等品项,伞具在此类别中的细分为1804小类,覆盖了各种与伞相关的商品和服务。
伞类商品商标分类:
1804小类
– 儿童雨伞
– 雨伞骨架
– 伞环
– 雨伞或阳伞的伞骨
– 伞杆
– 雨伞或阳伞骨架
– 伞套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雨伞产品具有特殊功能,比如防晒或防风,其商标注册分类会有不同吗?
A1: 不论是普通雨伞还是具有特殊功能的雨伞(如防晒雨伞、防风雨伞),它们都属于第18类商品。
Q2: 如果我的雨伞品牌还涉及到广告宣传,那么我需要在第几类进行商标注册?
A2: 如果雨伞是作为广告宣传用品使用,可以归类为第35类广告销售和商业管理服务。
企业在注册与伞相关的商标时,应当关注第18类商标,特别是1804小类,以确保其品牌权益得到全面保护,根据产品的特定用途,可能还需考虑其他相关类别的注册,以强化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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