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一种法定权利,这种权利是由国家法律赋予的,旨在保护作者的创作成果,鼓励创新和发展文化事业,著作权包括两个方面的权利:一是精神权利,即作者对其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二是经济权利,即作者享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的主体是创作作品的人,即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人,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另一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依法设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全体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对于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委托人享有,但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给受托人。
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是具有独创性、可复制性和表现形式的作品,独创性是指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的,不能抄袭或者剽窃他人的作品,可复制性是指作品必须能够通过某种有形形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复制,表现形式是指作品必须以文字、数字、符号、图形、色彩等形式表现出来。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适用于普通作品;
2、合作作品的最后死亡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自首次发表之日起50年;
4、计算机软件,自首次发表之日起50年;
5、其他特殊作品,如地图、设计图等,自首次发表之日起25年。
著作权的取得和登记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为了证明自己是作品的作者,以及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能够提供证据,作者可以选择向国家版权局申请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是一种自愿行为,不具有强制性。
著作权的许可和转让
著作权人可以将其部分或者全部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可以将全部权利转让给他人,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允许他人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作品,但著作权仍归著作权人所有,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的全部权利出售给他人,原著作权人不再享有该作品的任何权利。
著作权的保护和维权
著作权受到侵犯时,作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1、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
2、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3、要求侵权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要求侵权人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如果侵权行为严重,作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者还可以向国家版权局投诉,请求行政救济。
相关问题与解答:
1、什么是著作财产权?
答:著作财产权是指作者享有的与其作品有关的经济权益,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著作财产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可以使作者获得经济利益。
2、什么是合理使用?
答:合理使用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其作品的行为,合理使用主要包括个人学习研究、评论批评、新闻报道、教育科研等目的的使用,合理使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损害著作权人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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