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申请商标的类别
在申请外卖相关商标时,需要确定商标所属的具体类别,根据国际分类(尼斯分类),涉及外卖服务的商标通常归属于第35类、第42类和第9类,下面详细解释每个类别涵盖的服务范围。
第35类:商业服务和零售服务
– 广告宣传
– 商业企业迁移管理
– 商业信息代理
– 为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
– 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
– 人员招收
– 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电子市场
– 外送服务(帮助别人送货)
第42类:科技服务
– 计算机软件设计
– 更新维护计算机软件
– 计算机系统分析
– 计算机系统设计
– 数据库设计和电脑文件管理
– 计算机软件咨询
– 网络服务器托管
– 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
第9类:科学仪器、音像设备、通讯导航设备
– 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
– 计算机软件(已录制)
– 计算机周边设备
– 电子出版物(可下载)
– 可下载的电子食品和饮料订单应用程序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我的公司主要提供在线外卖订餐平台,应该注册哪一类商标?
A1: 如果您的公司提供的是在线外卖订餐平台,您应该考虑在第35类(特别是外送服务部分)、第42类(科技服务,尤其是与网站和应用程序相关的服务)、以及第9类(涉及计算机程序和软件)进行商标注册,这样可以全面保护您的品牌和服务。
Q2: 我开了一家实体餐厅,同时也提供外卖服务,我需要注册商标吗?
A2: 即使您的餐厅是以实体店面为主,如果您也提供外卖服务,注册商标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这不仅有助于建立品牌识别度,还可以防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品牌,在这种情况下,您至少应该考虑在第35类(外送服务)注册商标,如果还涉及到在线点餐系统或应用程序,那么第42类和第9类也是需要考虑的类别。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1776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