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优先权声明填写指南
1. 确认优先权基础
您需要确认您的商标注册申请是否有资格声明优先权,通常情况下,如果您在《巴黎公约》成员国首次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并且在特定时间内(通常为6个月)向其他国家提交相同商标的注册申请,您可以声明优先权。
2. 收集必要信息
首次申请日期:您首次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确切日期。
首次申请国家:您首次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国家名称。
首次申请编号:您首次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的注册号或案件编号。
3. 填写优先权声明表格
申请人信息:确保填写与首次申请相同的申请人信息。
商标信息:提供与首次申请相同的商标图样和类别。
优先权信息:包括首次申请日期、国家和申请编号。
4. 提交优先权声明
将填写好的优先权声明连同商标注册申请一起提交给目标国家的商标局。
5. 支付费用
根据目标国家的要求支付优先权声明的费用。
6. 等待确认
提交后,等待商标局的确认通知,确认您的优先权声明已被接受。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首次申请被拒绝,我还能声明优先权吗?
A1: 是的,即使您的首次申请被拒绝,只要它在规定的期限内(通常是6个月),您仍然可以基于该首次申请在其他国家声明优先权,需要注意的是,优先权声明并不保证您的后续申请一定会成功,它只是保护了您的申请日期。
Q2: 优先权声明有额外费用吗?
A2: 是的,大多数情况下,声明优先权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这个费用取决于您申请注册商标的国家的具体规定,建议在提交申请前咨询当地的商标局或专业代理人以获取准确的费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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