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29类小类划分详解
肉与肉制品
1. 鲜肉
– 牛肉
– 羊肉
– 猪肉
– 禽肉
2. 加工肉制品
– 香肠
– 火腿
– 培根
– 熏肉
水产及制品
1. 鲜活水产品
– 鱼类
– 虾类
– 蟹类
– 贝类
2. 加工水产制品
– 鱼干
– 鱼罐头
– 海鲜调味品
– 海藻制品
蛋品
1. 鲜蛋
– 鸡蛋
– 鸭蛋
– 鹅蛋
– 鹌鹑蛋
2. 加工蛋品
– 皮蛋
– 咸鸭蛋
– 松花蛋
– 鸡蛋干
奶及乳制品
1. 鲜奶
– 全脂牛奶
– 低脂牛奶
– 羊奶
– 马奶
2. 加工乳制品
– 酸奶
– 奶酪
– 奶粉
– 炼乳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商标注册时,如何确定具体的商品项目?
A1: 在商标注册时,应参考《尼斯分类》中对商品和服务的详细分类,对于第29类,需要根据实际经营的产品或服务,选择对应的小类别,如果企业主要销售鲜肉和加工肉制品,应选择“一、肉与肉制品”下的相关项目,具体项目的选择应尽可能覆盖企业的经营范围,以保护品牌权益。
Q2: 如果企业经营的产品跨多个小类,该如何注册商标?
A2: 如果企业经营的产品涵盖多个小类,应在每个相关小类下分别注册商标,一个企业同时销售鲜肉和水产制品,那么就需要在第29类的“一、肉与肉制品”和“二、水产及制品”两个小类中都进行商标注册,这样做可以确保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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