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类商标主要涉及的是照明、加温、蒸汽、烹饪、冷藏、干燥和通风等设备,以及用于这些设备的零部件和配件,这个类别的商标通常与家用电器和工业设备相关联。
照明设备
– 电灯泡(包括led灯、节能灯、卤素灯等)
– 路灯
– 舞台灯光
– 应急照明设备
– 紫外线或红外线照明装置
加热设备
– 电热器
– 暖风机
– 红外线加热器
– 地热供暖系统
– 壁炉模拟装置
蒸汽设备
– 蒸汽发生器
– 蒸汽清洁机
– 熨烫机
– 蒸汽浴室设备
烹饪设备
– 电饭锅
– 微波炉
– 烤箱
– 多功能料理机
– 咖啡机
冷藏设备
– 冰箱
– 冷柜
– 酒柜
– 冷藏展示柜
干燥设备
– 烘干机
– 脱水机
– 除湿机
– 干衣机
通风设备
– 风扇
– 空调
– 空气净化器
– 新风系统
– 排气扇
零部件及配件
– 各种设备的滤网、密封圈、开关、控制板等
– 特殊用途的连接线和插头
– 专用工具和维修套件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一个公司生产多种类型的电器产品,是否每个产品都需要单独注册商标?
a1: 不一定,如果公司品牌名称统一,并且希望所有产品都使用同一品牌,那么可以仅注册一个11类商标来涵盖所有相关产品,如果公司策略是区分不同产品线或者有特定市场定位,那么为每个产品线分别注册商标可能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q2: 在申请11类商标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a2: 申请11类商标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商标图样、商品或服务的详细清单,以及可能的其他支持文件,如商标使用证据或优先权声明,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注册机构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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