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1 – 贵重的金属及其合金
– 黄金、铂金、银、钯等贵金属及其合金。
– 这些材料通常用于制作珠宝、首饰、硬币、纪念章等。
1402 – 非贵重的金属及其合金
– 不锈钢、铜、铝、锡等非贵金属及其合金,常用于制作廉价首饰或装饰品。
1403 – 珍珠(天然或养殖)、宝石或半宝石
– 包括但不限于钻石、红蓝宝石、翡翠、水晶、玛瑙等。
– 这些宝石可以加工成各种首饰或装饰品。
1404 – 人造珍珠、人造宝石或半宝石
– 包括合成钻石、立方氧化锆、玻璃仿宝石等。
– 这些材料通常作为天然宝石的替代品使用。
1405 – 贵重金属的制品或包覆有贵重金属的物品
– 如镀金银器、镶嵌有宝石的贵金属首饰等。
1406 – 珠宝首饰,宝石
– 指用贵金属或宝石制成的戒指、项链、耳环、手镯等。
1407 – 手表和时钟
– 包括机械表、电子表、石英钟等时间计量工具。
1408 – 计时器及其部件
– 如秒表、定时器等,以及它们的内部机械或电子组件。
1409 – 贵重金属制品或包覆有贵重金属的艺术品
– 包括金银器皿、雕塑、装饰画等,通常具有收藏价值。
1410 – 人造和合成材料(不包括塑料)制成的首饰
– 如树脂、玻璃等材料制作的装饰品。
1411 – 角、骨、牙、介壳及珊瑚制品
– 这些自然材料常被用于制作独特的工艺品或首饰。
1412 – 闹钟、挂钟、个人计时器
– 包括家用闹钟、办公室挂钟以及个人携带的小型计时设备。
1413 – 精密计时器及其零件
– 如天文钟、航海计时器等高精度计时设备及其配件。
1414 – 钟壳,钟框及钟座
– 指钟表的外壳、框架和支架等部件。
相关问题与解答栏目:
Q1: 是否可以将塑料制品注册为第14类商标?
A1: 不可以,第14类主要涉及的是珠宝、钟表和贵重金饰品,而塑料制品通常不属于这一类别,塑料制品可能更适合注册在第21类(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
Q2: 如果一个品牌专门生产人造宝石,应该选择哪个小类进行商标注册?
A2: 如果一个品牌专门生产人造宝石,应该选择第1404小类进行商标注册,该小类涵盖了人造珍珠、人造宝石或半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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