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禁用,国家对哪些标志说不?

不允许使用的商标类型

商标禁用,国家对哪些标志说不?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商标

– 涉及国家领导人姓名、肖像、签名等。

– 含有民族歧视、侮辱性质的内容。

– 涉及国家机关、国旗、国徽、军旗等国家象征。

– 与毒品、淫秽物品有关的内容。

2. 具有欺骗性的商标

– 容易使公众误认为商品的质量、产地等特点。

– 与已注册或知名商标近似,容易引起混淆。

3. 具有不良影响的商标

–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

– 破坏社会公序良俗。

4. 缺乏显著性的商标

– 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等。

– 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等。

5. 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商标

– 侵犯他人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

– 未经他人许可使用他人肖像、姓名等个人权益。

6. 其他法律禁止使用的商标

– 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相同或近似。

– 与国际条约中禁用的标志相同或近似。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我发现一个商标可能违反了上述规定,我该怎么办?

A1: 如果你发现有商标可能违反了上述规定,你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相关监管部门举报,提供详细的商标信息和违反的具体条款,相关部门会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Q2: 我能否申请一个与知名品牌相似的商标来吸引顾客?

A2: 不可以,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的商标不得与已注册或知名的商标近似到容易引起公众混淆的程度,这样的商标申请很可能会被驳回,而且可能会因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而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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