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机属于商标分类中的第9类,第9类主要包括科学、导航、测量、摄影、电影、光学、信号、检验、救生和教学设备及仪器,以及声音、图像的录制和重放装置。
详细分类
电子设备
0901: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
0902:记录、自动售货机
0903:电子公告牌,显示装置
0904:控制调节
0905:教学用具
0906:灯光信号装置
0907:录音装置
0908:声音或图像的传输装置
0909:磁数据媒体
0910:音频盒式磁带
0911:数据处理设备
0912:影碟机
0913:计算机软件(已录制)
0914:影像胶卷(曝光)
0915:救生器械和设备
0916:灭火器械
0917:手电筒
0918:复印机
0919:幻灯机
0920:光学镜头
0921:电源材料(电线、电缆)
0922:工业操作控制设备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打印机墨盒是否也属于第9类商标?
A1: 是的,打印机墨盒作为打印机的一个组成部分,通常也归类在第9类中,特别是涉及到打印耗材和配件时。
Q2: 如果一个公司生产包括打印机在内的多种电子产品,它应该如何申请商标保护?
A2: 该公司应该为其生产的每一种产品分别在第9类下的相关小类中申请商标保护,如果除了打印机还生产其他电子设备如电脑、显示器等,则应确保在0901(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以及打印机所在的具体小类中都有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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