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类商标包含环境控制装置和设备,特别是照明、烹饪、冷却和消毒用装置等。
第11类商标在《国际分类表》中占据着重要位置,涉及的产品类别广泛且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包括电子电器、照明器具、避雷产品、电池及电池组等,这些商品的共同属性在于它们大多数为家用或商业用的电子设备,它们的制造和销售需要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具体介绍如下:
1、电子电器产品
家用电器:第11类商标涵盖了多种家用电器的制造和销售,如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及空调等。
通讯设备:包括电脑和手机等通讯设备也属于第11类商标的保护范围内。
2、照明器具
家用照明:第11类商标包含了各种家用照明设备,如灯泡、灯管和LED灯具等。
专用照明:探照灯、安全照明灯以及运载工具用光反射镜等特殊用途的照明器具也被纳入第11类商标的范围。
3、厨房用具
烹饪设备:微波炉、面包炉等非实验室用的烘箱被归类在第11类商标。
制冷设备:如冰箱等制冷设备的制造和销售也属于第11类商标的保护范畴。
4、浴室装置
沐浴设备:抽水马桶、小便池以及喷水器等浴室装置明确地被列入第11类商标之中。
浴室配件:如浴室用管子装置等配件也在此类商标保护之内。
5、环境控制设备
空气调节设备:包括空气调节装置和设备在内的环境控制商品被编入第11类。
太阳能设备:如太阳能集热器等可再生能源装置同样受到第11类商标的保护。
第11类商标还涉及到其他一些特殊的商品,例如避雷产品、电池及电池组等,这些产品的共同特点是它们都与电力使用和家庭或商业环境的改善紧密相关,反映了这一类别的多样化和实用性。
第11类商标之所以被称之为“第11类”,是因为它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体系被分到了第11个类别,这个分类体系旨在方便商标的检索、审查和管理,确保了商品和服务商标能够系统化和标准化,对于企业来说,了解各类商标的划分有助于正确申请和保护自己的商标权利,同时也有利于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194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