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标是指用于标识和区分不同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的一种标志。它与商品商标相对应,主要区别在于服务商标针对的是服务行业,如餐饮、旅游、教育等。服务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有助于消费者识别特定服务提供商,从而增强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定义
服务商标,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与商品商标一样,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而构成,一旦被服务企业所注册,该企业就拥有了对该服务商标的独占专有使用权,并受法律的保护。
性质和作用
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的性质相同,只是商品商标向消费者提供的是商品,而服务商标向消费者提供的是服务,这里所指的服务是指第三产业为消费者所提供的具有劳务因素的服务。
在经济活动中,有些企业的“产品”不是作为有形的商品提供给消费者,而是作为某种商业性质的服务项目用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不同企业提供的这类不同“产品”,也需要有不同标记将它们区分开,例如中国“民航”、英国“英航”、德国的“汉莎航空公司”等,它们都提供同一服务,但各自有不同的服务标记。
同商品商标一样,服务商标一旦被服务企业所注册,该企业也就拥有了对该服务商标的独占专有使用权,并受法律的保护,我国于1993年2月22日在第一次修改后的《商标法》中增加了服务商标的规定,加强对服务商标保护的意义在于创造服务行业公平竞争机制,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
专用条例
根据《商标法》,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服务或者类似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服务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服务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一: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有什么区别?
答案: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所标示的对象不同,商品商标标示的是具体的商品,而服务商标标示的是服务项目,由于服务是无形的,因此服务商标的使用方式和宣传效用也与商品商标有所不同。
2、问题二:哪些行为属于侵犯服务商标权?
答案:侵犯服务商标权的行为包括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服务或者类似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服务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服务注册商标标识;在广告宣传或者在附赠物、促销商品上,将与他人服务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自己的商号、名称、装潢使用,误导公众;故意为侵犯他人服务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给他人的服务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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