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在中国的知名度和声誉如何体现?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广为人知且享有高声誉和知名度的商标。它代表了品牌在相关公众中的强大影响力和辨识度。

1、定义: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具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以下是对驰名商标相关信息的具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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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十三条,规定了未注册驰名商标和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第十四条规定了驰名商标的认定规则。

《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为在审理侵犯商标权等民事纠纷案件中依法保护驰名商标。

《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提出建立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备案制度。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14修订),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具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以下是对驰名商标相关信息的具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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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利保护

对侵犯驰名商标的标志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的作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在我国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4、驰名认定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具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以下是对驰名商标相关信息的具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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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原则:个案认定、被动保护、按需认定。

需要认定驰名商标的情形:《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至第四款分别规定了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在各种情况下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这些情况均属于在个案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被动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标明“驰名商标”用以宣传。

5、认定方式

通过商标异议案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认定。

通过商标争议案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

在商标管理案件中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

商标遭侵权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驰名商标的认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以及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2、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对侵犯驰名商标的标志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的作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在我国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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