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商标,即企业实体商标在互联网上的应用形式,涵盖通用网址、无线网址和TM商标等,是企业在数字空间的品牌标识。
定义和性质
1、定义:
网络商标是企业在互联网平台上使用的商标,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承载市场主体的商誉。
它不仅限于特定的域名,而是涵盖了所有在互联网环境中使用的商标形式。
2、性质:
网络商标本质上是一种商业标识,具有显著性,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
它是传统商标在互联网上的延伸应用,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法律依据
1、《商标法》:
《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明确指出,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国际标准:
2015年5月29日,ICANN正式将“.商标”写入全球互联网根域名系统(DNS),标志着“.商标”正式向全球开放注册与使用。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一:是否必须注册网络商标才能在互联网上使用品牌?
答案:不是,商标的使用不因线上或线下的渠道不同而受限制,即使不注册所谓的“网络商标”,企业也可以在互联网上使用其品牌,但注册网络商标可以增强品牌的保护力度,避免他人恶意抢注。
2、问题二:域名是否可以被视为网络商标?
答案:不一定,虽然域名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但并非所有域名都能成为商标,只有那些具有显著性并能将商品或服务提供者区分开来的域名,才能被视为网络商标。“alibaba.com”、“jd.com”等因其显著性可以被视为商标,而其他不具显著性的域名则不能。
网络商标是企业在互联网上使用的商标形式,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它不仅是企业品牌在互联网上的延伸应用,也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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