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可以使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来注册。
商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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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字商标:使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汉字、少数民族文字、外国文字或阿拉伯数字等各种不同字的组合。
2、图形商标:使用几何图形或其他事物图案构成的商标,具体分为记号商标、几何图形商标和自然图形商标。
3、组合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六要素中的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
表格单元
类别 | 说明 |
文字商标 | 使用文字构成,包括各种不同字的组合 |
图形商标 | 使用几何图形或事物图案构成 |
组合商标 | 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中的两种或以上要素组合而成 |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1:商标注册成功后,是否可以随意更改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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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不可以,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后不能随意更改其设计,文字商标一经注册,使用时便不能随便更改字体;图形商标一经注册,便不能随便改变图形样式;组合商标一经注册,便不能更改组合方式,否则将不受法律保护。
2、问题2:哪些元素可以作为商标的组成部分进行注册?
解答: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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