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是市场上声誉高、广为人知的商标,具有显著的识别性和影响力。它不仅是企业品牌价值的重要体现,还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能有效防止侵权行为。
驰名商标
1、定义: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
2、法律特征: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和更高的知名度,其标识的产品为更多消费者所认识,从而提高产品的销量。
3、显著性:驰名商标较普通商标具有更高的显著性,意味着具有更强的区别性,使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更深。
4、社会信誉:驰名商标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这种信誉是广大消费者对某品牌产生广泛的认同感,这种认同感在消费者群体中产生更强的市场购买力。
特殊保护
1、保护范围: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不仅局限于类似商品或服务,还扩展到非类似商品和服务上,只要在非类似商品和服务上使用了这种商标,表明有关商品或服务与注册商标所有人存在某种联系,并有可能损害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利益的,保护就必须延及到这些商品和服务上。
2、国际保护:《巴黎公约》和《知识产权协议》都含有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这些规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起到了补充作用。
3、认定机构:有权认定驰名商标的应是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商标主管机关依法行使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的权力,掌握着工商企业商标注册和使用的情况,通晓商标法律,由主管机关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保证。
认定标准
1、公众知晓程度: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是构成驰名商标的必备条件。
2、使用持续时间: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是认定驰名商标时需要考虑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3、宣传工作: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直接决定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的知名度。
4、受保护记录: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可以作为认定驰名商标的参考因素。
5、其他因素:包括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内外的销售情况等。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驰名商标与普通商标有什么区别?
答:驰名商标与普通商标的主要区别在于知名度、商业价值和社会信誉,驰名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能够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而普通商标则不具备这些特点。
2、如何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答: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要向商标局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材料、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材料、证明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材料等,商标局会根据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决定。
驰名商标是一种具有高知名度、高商业价值和社会信誉的商标,其保护范围比普通商标更广,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2115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