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即著作权登记,是著作权持有人依法向指定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利记录在案的法律程序。
版权登记范围
1、软件著作权
软件作品: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档。
2、文字作品
小说、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3、口述作品
即兴演讲、授课等:通过口头表达创作的作品。
4、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各类表演艺术:包括音乐、戏剧、曲艺、舞蹈和杂技等。
5、美术、建筑作品
绘画、雕塑、建筑设计图等:视觉艺术作品。
6、摄影作品
照片、影像作品:通过摄影技术创作的作品。
7、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影视作品、动画等:通过拍摄或类似拍摄手段制作的作品。
8、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设计图纸和模型:包括工程、产品、地图和其他图形作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其他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如计算机数据库等。
国际公约
1、《伯尔尼公约》
保护原则:自动保护原则,无需登记即可获得保护。
2、《国际版权公约》
保护机制:为未加入《伯尔尼公约》的国家提供保护。
3、《日内瓦唱片公约》
录音制品保护:保护录音制品的制作者权利。
4、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贸易与版权:规范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5、《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数字时代版权:适应数字时代的版权保护需求。
6、《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表演和录音保护:保护现场表演和录音制品的权利。
预防侵权措施
1、数字作品版权备案
技术手段:利用数字指纹、数字水印、时间戳等技术进行存证。
第三方平台:选择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平台进行登记备案。
2、初步证据提供
法律纠纷解决:在版权纠纷中,登记证书可作为初步证据。
提高证据有效性:结合司法鉴定,增强证据效力。
3、科学性验证
自主验证对证:确保存证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多纬度智能认证:采用多种技术手段进行认证。
登记机关及手续
1、登记机关
省级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特定区域的登记工作。
2、登记手续
提交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明、作品样本、创意说明等。
审核发证:登记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并发给《作品登记证》。
3、不予登记情形
不受保护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超过保护期作品: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禁止出版传播作品: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
4、撤销登记条件
违反规定:登记后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事实不符: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
重复登记: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一:版权登记是否是取得著作权的必要手续?
答案:不是,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确定和明确权利归属,避免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2、问题二:哪些作品可以进行版权登记?
答案:《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了可以进行作品登记的范围,主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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