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通用名称是指那些直接描述商品或服务种类、质量、功能等特性的名称,它们通常无法作为商标注册,因为它们缺乏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性。
什么是商标通用名称?
商标通用名称是指某一类商品或服务在特定领域内普遍使用的名称,这些名称因缺乏显著性而无法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商标通用名称包括法定的通用名称和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
商标通用名称的种类
1、法定的通用名称:
由法律规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确定的通用名称。“VCD”、“DVD”等。
2、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
相关公众普遍认可和使用的通用名称。“金骏眉”(茶名)、“单车”等。
商标通用名称的判定方法
1、地域判定法:
一般以全国范围内公众的常识为判断标准,对于由于历史传统、风土人情、地理环境等因素在某个特定地域内形成的商品的通用称谓,也可以被认定为通用名称。
2、时间判定法:
一般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的事实状态为准,如果商标在申请时不属于通用名称,但在核准注册时已成为通用名称,则该商标属于通用名称。
商标通用名称化的危害
1、商标撤销风险:
商标通用名称化后,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撤销该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2、商标注册困难:
商标权利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逐步变为通用名称后,其为巩固商标权利而在其在先商标的基础上补充申请注册相同的新商标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极有可能会因新申请商标仅有通用名称构成而驳回。
如何避免商标沦为通用名称?
1、规范使用商标:
对商品进行广告宣传时,应避免用商标代替产品进行宣传,企业在使用商标时可在商标之后加上产品名称,如“桑塔纳轿车”、“Walkman音乐播放器”等。
2、多元化经营:
企业应注重树立品牌概念,经营的产品种类尽量多元化,避免商标仅适用在单一的某种商品或服务上。
3、增加描述词汇:
在使用商标时,可以在商标之后增加描述词汇,以保持商标属性。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一:商标通用名称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解答:商标通用名称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主体标准、地域标准、产品标准和时间标准,主体标准指国内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地域标准指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地域、特定行业内的相关市场;产品标准指商标只能对应相关商品及其上位概念商品;时间标准指以商标申请日时的事实状态为准。
2、问题二:如何防止商标沦为通用名称?
解答:防止商标沦为通用名称的方法包括规范使用商标、多元化经营、增加描述词汇、关注市场及时维权、注册防御商标以及广而告之媒体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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