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释义
1、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条,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法律依据:《专利法》第6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3、基本特征:在职务发明创造中,完成发明创造的是作为雇员劳动者的自然人,其对发明创造享有署名权,而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归单位所有。
4、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非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指完全脱离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依靠自己物质技术条件作出的发明创造,其权利归属仅属于发明者设计者本人所有。
合作与委托发明:合作发明基于合作或者委托关系产生,个人与单位处于平等地位,发明人在发明创造完成后,除另有协议的,均享有专利申请权,并在申请获批后成为专利权人。
常见类型
1、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本职工作中的发明创造: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的发明创造: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等。
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利用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
相关主体及权利义务
1、用人单位和发明者:
发明者虽然不能成为专利权人,但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与报酬的权利。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给予奖励,并根据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给予合理的报酬。
2、奖励与报酬:
《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具体的奖励标准,如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每年从实施该项发明创造专利后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作为报酬。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一:如何区分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回答:职务发明是执行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而非职务发明是完全脱离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依靠自己物质技术条件作出的发明创造,权利归属仅属于发明者设计者本人所有。
2、问题二:职务发明的奖励和报酬是如何规定的?
回答: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给予奖励,并根据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给予合理的报酬,具体的奖励标准包括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每年从实施该项发明创造专利后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作为报酬。
通过以上说明,可以更全面地理解专利的职务发明的概念、特征、类型及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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