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类商标包括外科、医疗及兽医用仪器和器械,涉及各类医疗设备及相关产品。
1、产品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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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群组(1001):包括外科、医疗和兽医用的仪器和器械,但不包括电子、核子、电疗、X光设备及其部件。
第二群组(1002):涉及牙科设备和器具,如牙钻、牙针等。
第三群组(1003):包括医用电子、核子、电疗和X光设备,例如心电图机、超声波诊断仪。
第四群组(1004):涵盖医疗辅助器具、设备和用品,如假肢、矫形鞋等。
第五群组(1005):包括奶嘴、奶瓶等婴儿护理及医疗器械。
第六群组(1006):涉及避孕用品,如子宫帽、避孕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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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群组(1007):包括性用品,如假阳具等。
第八群组(1008):涵盖矫形矫正用品及助行器,如假肢、拐杖、轮椅等。
第九群组(1009):包括缝合材料,如手术缝线、纱布等。
2、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哪些产品不属于第十类?
回答:第十类商标不包含电子、核子、电疗、X光设备及其部件,也不包括医用辅料和卫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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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需要注册的医疗产品属于哪个群组?
回答:具体的注册群组取决于产品类型,例如外科手术器械属于1001群组,牙科设备属于1002群组。
第十类商标涵盖了广泛的医疗和外科器械,从基本的手术器械到复杂的医疗设备,均在此类别中找到其归属,了解这些信息对于相关行业的企业和个人在进行商标注册时至关重要,有助于确保其产品和服务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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