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属于商标分类中的第30类,即方便食品。这一类别包括了各种形式的米、面粉制品,如面条、通心粉等,以及用这些原料制作的食品。
1. 商标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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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企业或个人用于区分其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国际上,商标的分类主要依据《尼斯协定》下的《尼斯分类》,该分类将商标分为45个类别,其中前34类为商品,后11类为服务。
2. 粉丝在商标分类中的位置
2.1 商品类
粉丝作为一种食品,主要归类在第30类,第30类主要包括咖啡、茶、糖、米、面食、糕点、冰淇淋、调味品等。
2.2 服务类
如果涉及到粉丝的销售或推广服务,可能涉及到第35类,第35类主要包括广告、商业管理、零售服务、进出口代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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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粉丝相关商标的具体分类
类别 | 描述 | 示例 |
30类 | 食品 | 粉丝、米粉、面条 |
35类 | 广告和商业管理 | 粉丝品牌推广 |
4.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 如果我想为我的米粉店注册商标,应该选择哪一类?
答:如果你的米粉店主要销售米粉等食品,你应该选择第30类进行商标注册,如果你还提供外卖服务或在线订购服务,你可能需要在第43类(餐饮服务)也注册一个商标。
问题2: 我有一个专门生产粉丝的机器,我应该注册哪一类商标?
答:如果你生产的是专门用于制造粉丝的机器,那么你应该在第7类(机械设备)下注册商标,这包括各种工业用机器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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