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原因包括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如缺乏必要的文件、信息不全或格式错误。这些原因导致商标局无法进行实质审查,因此不下发受理通知书。
序号 | 不予受理原因 | 处理方法 |
1 | 申请人地址与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不一致。 | 修改商标申请人的地址为单位最新的营业执照上的营业地址,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
2 | 申请人申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符合法律法条规定。 | 删除商标代理相关项目,并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仅指定商标分类表中第45类的4506组群内服务,完成后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
3 | 申请人未按照规定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章。 | 请重新打印委托书,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后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不支持电子公章或图片软件或工具处理的公章。 |
4 | 申请人未按照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提供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最新主体资料证明文件,国外企业缺少证明文件,提供国外企业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打印件、拍照照片或扫描件,证件有效期不合格,到有关部门更换证件有效期,如原件已经丢失,可以先挂失后重新办理身份证件,中国香港地区证件有效期不合格,到有关部门更换证件有效期或挂失后重新办理身份证件,个人申请人不具备商标申请人资格,办理新的相关执照后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且不可注销执照。 |
相关问题与解答
1、什么是商标驳回?
答:商标驳回是指商标在注册的过程中,经过商标局实质审查后,认为该枚申请注册的商标有不能通过的理由,就会将其驳回,最常见的理由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在近似或相同的商品/服务选项上构成近似或相同,因此不与核准注册,还可能因为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注条例,如缺乏显著性、商标是行业通用名称、县级以上行政地名、商标名称容易产生不良影响等。
2、商标驳回与商标不予受理有什么区别?
答:商标驳回与商标不予受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原因不同和审查对象不同,商标被驳回是因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在先申请或注册原则”及违反禁注条例,商标局才驳回商标注册申请,而商标申请不予受理则是因为申请人提交的商标申请文书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才不予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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